據國家疾控局網站消息,國家疾控局等6部門發布《關于國家免疫規劃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調整相關工作的通知》。
其中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國百日咳等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國務院同意,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將現行3月齡、4月齡、5月齡、18月齡各接種1劑次吸附無細胞百日咳-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以下簡稱百白破疫苗)和6周歲接種1劑次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的免疫程序,調整為2月齡、4月齡、6月齡、18月齡、6周歲各接種1劑次百白破疫苗的免疫程序。為做好上述免疫程序調整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職責
各地各部門要從公共衛生安全角度充分認識上述免疫程序調整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免疫程序調整工作順利實施。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衛生健康、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部門職責共同做好免疫程序調整工作。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預防接種工作;衛生健康部門、教育部門根據職責負責兒童入托、入園、入學接種證查驗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督促企業落實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生產計劃;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購以及開展預防接種工作所需經費;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承擔接種工作的醫療機構和人員的管理以及接種工作的醫療保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上市審批以及生產和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確保無縫銜接,共同落實各項措施。
二、統籌準備工作,做好政策銜接
各地要統籌做好上述免疫程序調整的準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有關規定和上述免疫程序調整要求,依法依規及時合理安排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采購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及時全程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百白破疫苗。已獲準上市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適用于調整后的免疫程序。各地要提前部署開展對轄區內接種單位和接種人員的培訓。中國疾控中心負責制定印發上述免疫程序調整以及含百白破成分非免疫規劃疫苗使用的相關實施技術方案,加強對各地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三、強化規范管理,確保接種水平
各地要切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著力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工作的規范管理。疫苗和注射器的費用由中央財政統籌安排,開展接種工作所需費用由各地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統籌解決。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23年版)》要求,嚴格做好疫苗儲存、運輸、接種過程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處置等的規范管理。要為群眾提供及時便民、高效優質的接種服務,確保持續維持國家免疫規劃百白破疫苗高水平接種率。
四、廣泛宣傳科普,回應社會關切
各地要積極做好宣傳科普工作,重點宣傳免疫程序調整的政策解讀和相關科普知識。要加強輿情監測,科學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取得群眾對預防接種工作的支持。各地要指導各有關單位切實落實上述免疫程序調整政策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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