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開展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兩江新區社發局、重慶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萬盛經開區衛生健康局,各委屬醫療機構,市衛生健康信息中心,大型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29號)、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等4部門《關于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醫發〔2022〕6號)要求,促進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線上互聯互通互認,市衛生健康委依托重慶市醫學影像云中心,開展醫療機構間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各區縣、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抓好落實。
一、全面加強互認工作
2023年12月底前,依托重慶市醫學影像云中心推進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間檢查資料的互聯互通互認,實現全市醫學影像數據云端匯集、線上質控、結果互認、資料共享,助推川渝兩地跨區域醫療機構間檢查結果互認。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機構檢查資料共享和結果互認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對高值高頻、群眾反映集中的檢查項目進行實時監控,逐步實現對不合理檢查的自動發現、自動提醒、自動干預。
二、規范開展互認工作
重慶市醫學影像云中心醫學影像檢查結果,是指通過超聲、X線、核磁共振成像、電生理、核醫學等手段對人體進行檢查,所得到的圖像或數據信息,不包括醫師出具的診斷結論。
(一)互認原則
以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為底線,以質量控制合格為前提,以降低患者負擔為導向,以滿足診療需求為根本,由接診醫師根據患者病情、病史,結合臨床癥狀、體征等作出診療判斷。
(二)互認項目
1.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項目共67項(附件1)。包括X線33項、CT20項、MR14項,市衛生健康委將結合醫學技術、信息化的發展和管理需要,適時調整醫學影像檢查互認項目。
2.上傳重慶市醫學影像云中心的醫學影像檢查結果應符合《重慶市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項目技術操作指南》(附件2)要求。
3.互認的醫學影像檢查結果應做到檢查規范、部位正確、序列完整、圖像清晰、達到診斷要求(具有時效性),患者基本信息和檢查時間準確,檢查報告符合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字跡清楚、病變相關測量數據準確。
(三)互認范圍
1.同級醫療機構間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予以互認。下級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予以認可。
2.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對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予以互認。
(四)互認規則
1.在保證醫療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醫療機構對近期(一般3個月內)規范完整的醫學影像檢查結果,在符合互認條件、滿足診療需要的前提下,遵照互認項目和適用范圍原則上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
2.在診療過程中,當患者有類似檢查且檢查結果質量符合診斷要求的,重慶市醫學影像云中心通過醫生工作站發出提醒信息,由診治醫生根據患者病情判斷,在醫生工作站確認是否接受互認。對認可的外院檢查結果應采用信息化技術在病歷中予以記錄,包括檢查結果、檢查機構名稱、檢查時間等;對因診療需要,確需重復檢查的,應當按規定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檢查的目的及必要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認范圍或不受互認限制:
①因病情變化,已有的檢查結果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如檢查結果與患者臨床表現、疾病診斷不符等);
②檢查結果在疾病發展演變過程中變化較快的;
③檢查檢驗項目對于疾病診療意義重大的(如手術、輸血等重大醫療措施前);
④患者處于急診、急救等緊急狀態下的;
⑤涉及司法、傷殘及病退等鑒定的;
⑥圖像質量和檢查方法不能滿足診斷要求的;
⑦患者或其家屬要求做進一步檢查的;
⑧其他符合診療需求,必須再行檢查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檢查結果互認已經納入市委深改委“三個一批”的“加快推進”項目清單、全市醫改重點任務清單以及成渝雙圈衛生一體化重點推進事項。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按照《關于全面開展醫學影像數據接入和數字醫學影像服務功能改造工作的通知》,切實做好數據接入和系統功能改造工作,推動檢查結果互認落實見效。
(二)提高服務能力,規范診療行為。各醫療機構要按照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要求,加大資金投入,完善硬件設施配備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不斷提高信息化水平,切實改善群眾就醫體驗。醫務人員要認真落實診療規范、指南和臨床路徑要求,合理選擇檢查項目,對在互認范圍內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檢驗項目予以互認,減少不必要重復檢查,降低患者就醫負擔。
(三)加強質量控制,保障醫療安全。各醫療機構開展醫學影像檢查所使用的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等應當符合有關要求,并按規定對儀器設備進行檢測、校準、穩定性監測和保養。各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學影像檢查科室的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并按要求參加市、區(縣)醫學影像質控中心的質控活動和質量評價。質控中心應當按照《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定期對質控對象(相應醫療機構)進行質控評價,評價結果應作為開展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的基礎。
(四)加強監督指導,確保取得實效。市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市級專家制訂數字醫學影像服務工作指南與評價體系,對影像檢查結果的過程數據進行質量評價,實時監測,每月通報。對違規開展醫療檢查、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違反知情同意原則實施檢查等行為予以嚴肅問責。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將醫務人員分析判讀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情況納入本機構績效分配考核機制,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和技術價值。
(五)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群眾認知。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與醫保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為此項工作開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各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醫療機構要重視對互認工作的宣傳,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加強對公眾的告知,引導就醫群眾合理、科學認識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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