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用鉗由鉗喙、關節和鉗柄組成,通常由不銹鋼材料制成。可重復使用。用于牙科手術中固定、止血、切斷等操作。主要有牙槽咬骨鉗、拔牙鉗、舌鉗、切斷牙鉗、擴大鉗。
口腔用鉗的組成
口腔用鉗由鉗喙、關節和鉗柄組成,通常由不銹鋼材料制成。
口腔用鉗的用途
口腔用鉗可重復使用。用于牙科手術中固定、止血、切斷等操作。
口腔科手術器械分類
(1)口腔用刀、鑿分為:牙齦刀、水門調刀、粘固粉調刀、銀汞雕刻刀、牙骨鑿、阻生牙骨鑿、牙釉鑿。
(2)口腔用剪分為:牙齦剪、全冠剪。
(3)口腔用鉗分為:拔牙鉗、切斷牙鉗、牙槽咬骨鉗、舌鉗、擴大鉗。
(4)口腔用鑷、夾分為:殘根鑷、牙用鑷、長鑷、成形片夾。
(5)口腔用鉤、針分為:牙探針、膿腫探針、牙周袋探針。
(6)口腔用其它器械:牙挺、丁字形牙挺、牙根尖挺、牙用銼、牙骨錘、牙刮匙、根管充填器、牙骨膜分離器、牙齦分離器、潔治器、刮治器、剔挖器、研光器、粘固粉充填器、銀汞合金充填器、去冠器、口鏡、拔髓針柄、水槍頭、熱氣槍頭、吹火管、咬合器、印模托盤、汞合金輸送器、磨牙帶環就位器、結扎桿、帶環推子、弓絲成型器、測量器、牙齦炎沖洗器。
口腔科手術器械的回收和清洗
(1)回收
醫生或助手應在診療后及時將可重復使用的診療器械等進行初步去污,并置于封閉的容器中,及時集中回收。如果不能馬上清洗,器械等應在適當的容器中用水或酶清潔劑保濕,避免污物干固更難以清洗。
運輸器械至去污區過程中,用有蓋容器攜帶器械,松散的被污染的器械應歸納、最小化處理。不應在診室清點污染的器械。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應清洗消毒,干燥備用。
(2)清洗
清洗流程包括沖洗、洗滌、漂洗和終末漂洗。有機械清洗和手工清洗兩種方法。可拆器械應拆分清洗。機械清洗適合于常規器械的清洗,可減少污染器械或銳器致清洗人員損傷。
牙科小器械及結構復雜的器械首選超聲波清洗,應遵循生產商的說明書。
手工清洗適合處理精密、復雜器械,也用于初步處理有機物污染較重的器械。
口腔科手術器械的消毒
(1)消毒
清洗后的器械等應進行消毒處理。首選機械熱力消毒。濕熱消毒溫度建議應≥90℃,對于消毒后直接使用的器械消毒時間應≥5 min,對于消毒后須繼續滅菌處理的器械消毒時間為≥1 min。
(2)干燥
消毒后的器械需要做干燥處理,首選使用干燥設備。管腔類器械可使用氣槍吹干,也可使用消毒的低纖維絮擦布擦干。不可等待自然干燥。
口腔科手術器械的滅菌
(1)包裝
包裝是滅菌程序的重要環節。需滅菌的物品必須包裝,只有包裝的滅菌物品才能稱為無菌物品; 包裝使儲存變得簡易。
包裹的材料包括: 紙、塑料、一次性使用的無紡布和容器。紙如果沒有破損,可以預防污染,較長時間保持無菌,還能在診療時作為無菌區,在操作后用于包裹器械。
(2)滅菌
滅菌可以通過物理或化學方法實現。包括熱力滅菌、輻射滅菌等物理滅菌方法,以及采用環氧乙烷、過氧化氫等化學滅菌劑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滅菌的方法。口腔科常用的是壓力蒸汽滅菌。
口腔科手術器械的儲存
(1)滅菌后物品應分類存放。物品放置應相對固定,有標識。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應干燥、專架存放。
(2)牙科器械盒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建議為7 天。中、低度危險口腔器械消毒或滅菌后置于清潔干燥的容器內。
(3)保存,有效期不超過7 天。醫用一次性紙袋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為1 個月; 使用一次性醫用皺紋紙、醫用無紡布、一次性紙塑袋、硬質容器包裝的無菌物品有效期宜為6 個月,保持儲存環境干燥,溫度適宜。
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醫院的口腔科、麻醉手術室科室。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