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醫管中心,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市衛生健康大數據與政策研究中心、市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市護理質控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國衛醫政發﹝2023﹞16號)要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護理服務需求,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持續提升患者就醫體驗,切實推動護理工作更加貼近患者、貼近臨床和貼近社會,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組織制定了《北京市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
北京市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
實施方案(2023—2025年)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要求,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推進“健康北京”建設,聚焦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護理服務需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護理問題,持續提升患者就醫體驗,護理工作更加貼近患者、貼近臨床和貼近社會,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二、行動目標
利用3年時間,持續開展以“強基礎、提質量、促發展”為主題的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持續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臨床基礎護理不斷加強,護理質量明顯提高,護理服務持續改善,護理內涵更加豐富,護理領域拓展延伸,服務模式日益創新,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護理服務更加優質、高效、便捷。
三、行動范圍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四、組織管理
市衛生健康委主管領導、醫政醫管處、基層處、市中醫局醫政處、市衛生健康大數據與政策研究中心等主要負責人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方案、加強業務指導、及時總結經驗并加強宣傳交流。市衛生健康大數據與政策研究中心會同市護理質控中心負責行動效果監測指標及相關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做好技術支持,為《實施方案》任務目標提供數據保障。市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會同市護理質控中心負責全市行動開展情況的檢查、指導和評估工作,通過飛行檢查等形式,以查促改,推動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改進和提升,定期形成工作報告并向市衛生健康委反饋,發掘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協助遴選年度典型案例并進行宣傳推廣。市區兩級衛生健康監督部門負責各醫療機構護理服務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按職責做好所轄醫療機構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和評估,定期形成工作報告并向市衛生健康委反饋
市護理質控中心負責制定醫療機構護理服務改進工作計劃評估細則,開展培訓并組織醫療機構落實,加強護理服務及質量指標分析,研究提出改進目標和策略,定期形成工作報告并向市衛生健康委反饋。區級質控組織按照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市級質控中心要求落實有關工作。
各醫療機構是改善護理服務行動的責任主體,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有關醫療機構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強化護理服務主體責任,完善護理管理體系,按時上報行動效果監測指標數據及護理質量安全有關數據,落實各項具體工作任務,持續分析整改加強,提升護理服務水平。
五、工作任務
(一)加強臨床護理,促進護理服務貼近患者
1.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醫療機構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服務,每名責任護士均負責一定數量的患者,平均負責患者人數≤8人,每名患者均有相對固定的責任護士為其負責。護士要全面履行護理職責,根據患者疾病特點、生理、心理和社會需求等,為患者提供醫學照顧、病情觀察、協助治療、健康指導、人文關懷等身心整體護理服務。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責任制整體護理覆蓋全院100%病區。
2.加強基礎護理。醫療機構要按照《綜合醫院分級護理指導原則(試行)》《住院患者基礎護理服務項目》《基礎護理服務工作規范》等,嚴格落實分級護理制度,完善基礎護理服務規范標準,強化基礎護理質量。要扎實做好患者基礎護理工作,根據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情況等提供及時、必要的醫學照顧,切實提升患者就醫體驗。
3.注重溝通交流。護士在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過程中,要主動加強與患者的溝通交流,語言通俗易懂、簡單明確,及時了解觀察患者的反應和心理狀態,關注患者的需求和不適,并及時給予指導和幫助。實施護理專業技術操作前要耐心解釋、操作中關切詢問、操作后及時觀察,發現患者病情變化,及時與醫師溝通。切實提高患者滿意度,將其作為考核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實施效果的重要指標。
4.強化人文關懷。醫療機構要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注重加強護理人文建設,細化人文關懷措施,為患者提供人性化護理服務。護士要增強主動服務和人文關懷意識,在提供護理服務過程中要關心、愛護和尊重患者,保護患者隱私,給予細心照護、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增進護患信任,和諧醫患關系。
5.做好健康指導。護士要根據患者疾病特點、個體差異及健康需求等,采用書面、口頭、視頻等多種方式為患者提供個性化的飲食、營養、運動、康復、并發癥預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識。做好患者入院介紹、出院指導以及特殊治療、檢查、圍手術期的配合和注意事項等宣教工作。
(二)提高護理質量,促進護理服務貼近臨床
6.加強巡視觀察。醫療機構要加強護理巡視工作,臨床護士要按照分級護理指導原則要求,加強患者巡視和病情觀察。對特級護理患者要隨時巡視,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的患者,應按要求定時巡視患者,主動密切觀察患者生命體征、意識狀態、皮膚狀況、肢體末梢循環、引流液情況以及手術/檢查/用藥后反應等,及時發現病情變化和潛在并發癥,迅速上報并遵醫囑給予有效處置。
7.保障護理質量安全。醫療機構應健全護理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完善護理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分級護理、查對、交接班等核心制度,按照臨床護理實踐指南、技術標準要求、質量評價標準等,規范實施各類臨床護理技術操作。倡導開展醫護聯合查房和多學科合作,護士全面了解患者病情情況,提供針對性護理措施。要增強并發癥早期預警識別能力,降低住院患者跌倒、院內新發壓力性損傷等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率,確保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監測、上報及反饋等工作的有效落實,基于循證基礎和臨床需求開展持續改進工作,以保障護理質量和患者安全。
8.提高護理技術水平。醫療機構要以加強“三基三嚴”為切入點,夯實臨床護士的護理技術基本功。結合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和臨床專科建設有關要求,以滿足患者臨床護理需求為導向,優先在危重癥、急診、手術室、產科、兒科、老年、血液凈化、傷口造口等領域,推動臨床護理專業化發展和護理人才培養,不斷提高臨床護理專業技術水平,增進患者醫療效果,助推護理高質量發展。
9.提升中醫護理服務能力。健全完善中醫護理常規、方案和技術操作標準。積極開展辨證施護和中醫特色專科護理,規范開展中醫護理人才培訓,持續提升中醫護理服務質量,創新中醫護理服務模式,發揮中醫護理在疾病預防、治療、康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進中醫護理進一步向基層和家庭拓展,向老年護理、慢病護理領域延伸。
10.切實為護士減負。醫療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為臨床護士松綁減負,結合臨床護理工作實際和護士崗位需求,可采用在線學習、遠程指導等方式合理安排護士培訓,盡量減少重復性的考核、競賽等。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減少臨床護士不必要的書寫負擔,讓護士有更多的時間貼近臨床,為患者提供直接護理服務。
(三)拓展護理領域,促進護理服務貼近社會
11.開展延續性護理服務。三級醫院和部分有條件的二級醫院應借助信息化手段,通過開發手機APP、護理服務隨訪系統等,為有護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專科護理門診、在線護理咨詢、護理隨訪、居家護理指導等延續性護理服務,解決患者出院后的常規護理、專科護理及專病護理問題。鼓勵醫療機構逐步擴大提供延續性護理服務的病區占比,降低出院患者非計劃再次入院率。
12.開展門診專科護理服務。以患者需求為導向,依托專科護理特色開展相應護理服務項目,健全門診專科護理服務機制及人才培養,建立便民、高效、可持續發展的專科護理門診服務模式。
13.擴大“互聯網+護理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依法合規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結合實際派出本機構符合條件的注冊護士為出院患者、生命終末期患者或居家行動不便老年人等提供專業、便捷的上門護理服務。進一步擴大“互聯網+護理服務”覆蓋面,逐步增加“互聯網+護理服務”醫療機構數量和上門護理服務項目數量,惠及更多人群。
14.提高基層護理服務能力。以醫聯體為載體,發揮大型醫療機構優質護理資源下沉和帶動作用,以解決基層患者實際健康問題為導向,通過建立專科護理聯合團隊、一對一傳幫帶、開展人員培訓、遠程護理會診等方式,幫扶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提高護理服務能力,就近解決群眾急需的護理問題,提高護理服務的專業性和便捷性。
15.增加老年護理服務供給。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基于社區的集團化、連鎖化的護理中心、護理站等醫療機構,鼓勵一級、二級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院、康復醫院等,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簽約服務、巡診等方式積極提供老年護理服務,切實增加社區和居家老年護理服務供給,同時提高老年護理從業人員服務能力,精準對接老年人多元化、差異化的護理服務需求。
(四)加大支持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16.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醫療機構要建立本單位改善護理服務行動專項工作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形成人事、財務、后勤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從人、財、物等多方位加大對改善護理服務的保障力度。健全后勤支持系統,增加輔助服務人員負責病區送取標本、藥物及患者陪檢等,保障臨床護理工作所需的設備設施配備到位和及時維護。靜脈用藥調配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等部門下收下送,服務到病區,減少護士從事非護理工作,讓護士最大限度投入到臨床護理服務中。醫療機構為護士提供必要的衛生防護和醫療保健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護士在職業環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切實維護和保障護士合法權益。
17.加強護士人力配備。醫療機構要根據功能定位、服務半徑、床位規模、臨床護理工作量和技術風險要素等科學合理配置數量充足的臨床護士人力。優先保障臨床護理崗位護士配備到位,不得減少臨床一線護士數量,原則上臨床護理崗位護士數量占全院護士數量比例不低于95%。應根據臨床護理需求和轄區居民上門護理服務等需求,切實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護士人力配備,著力增加基層護理服務供給。
18.充分調動護士積極性。醫療機構要依法依規保障護士獲得工資報酬、福利待遇、社會保險、衛生防護、執業安全等合法權益。要在護士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聘、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要健全完善護士隊伍激勵機制,在績效分配、職稱晉升、教育培訓等方面,向臨床一線護士傾斜,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19.加強信息化技術支撐。醫療機構通過智慧醫院、智慧病房、電子病歷信息化的建設,加強護理信息化發展,充分應用人工智能、5G、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進優化護理服務流程,提高護理工作效率,減輕臨床一線護士工作負荷。積極創新護理服務模式,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將院內護理延伸至院外。建立基于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具備護士人力調配、崗位培訓、績效考核、質量改進、學科建設等功能的護理管理系統,為實現護理管理的現代化、科學化、精細化提供技術支撐。
20.加強醫療護理員及護工規范管理。醫療機構應根據患者病情輕重、自理能力程度和護理級別等要素,在病區內科學合理、按需聘用數量適宜、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醫療護理員應當在醫務人員的指導監督下,根據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況,協助提供清潔、飲食、排泄等生活照顧服務。嚴禁醫療護理員替代醫務人員從事出院指導、醫療護理專業技術性工作。醫療機構要將患者自聘護工納入陪住制度進行管理,嚴格控制患者自聘護工數量,不得在家屬可以陪伴或無陪住醫囑的情況下要求患者自聘護工。
六、工作安排
(一)啟動階段(2023年7月-8月)
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市中醫局制定印發本市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行動效果監測指標,做出具體工作安排。市醫管中心、各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市護理質控中心制定評價細則,于2023年9月底前報市衛生健康委和市中醫局備案,部署行動相關工作。
(二)實施階段(2023年9月-2025年7月)
各醫療機構做好方案組織實施,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護理質控中心按職責做好培訓及評估指導等工作。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季度召開至少1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等相關工作,按年度進行行動計劃工作部署和工作總結,發掘先進做法和典型經驗,遴選年度典型案例并進行宣傳推廣,并于每次專題會議結束后及每年12月15日前,書面反饋會議紀要、工作總結和典型經驗、優秀案例等至市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中醫醫療機構有關會議紀要、工作總結和典型經驗、優秀案例等報至市中醫局醫政處。
(三)評估總結(2025年9月-12月)
在市醫管中心、各區總結的基礎上,市衛生健康委和市中醫局對本市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在2025年底前進行總結評估,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醫管中心、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醫療機構、市護理質控中心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改善護理服務對于推動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義,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統籌安排部署,明確責任分工、層層壓實責任,細化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要按照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明確本單位改善護理服務目標和任務并有效落實。
(二)健全評估機制
各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并加強日常監測、分析和反饋。各醫療機構要在健全完善質控制度和工作措施的基礎上,加強自查自糾,以數據為抓手,真實、準確、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大數據與政策研究中心報送改善護理服務相關數據,提升護理管理科學化程度和管理效能。
(三)創造有利條件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為實施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創造有利政策條件。積極協調落實護理服務價格調整有關政策要求,逐步理順護理服務比價關系,體現護士技術勞動價值。持續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合理確定護士薪酬水平。
(四)加大宣傳引導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形式,做好改善護理服務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充分挖掘和宣傳改善護理服務典型經驗,發揮先進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營造推動工作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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