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上海市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有效提高我國骨科領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根據“十四五”時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工作有關安排和《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照國家骨科醫學中心設置標準,我委決定在全國遴選適宜醫院設置國家骨科醫學中心。
國家骨科醫學中心設置工作啟動后,我委先后收到《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依托北京積水潭醫院建設國家骨科醫學中心的請示》(京衛醫〔2021〕87號)、《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設置國家骨科醫學中心的請示》(滬衛醫〔2021〕88號)。經研究,我委決定以北京積水潭醫院、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為主體設置國家骨科醫學中心,形成南北協同、優勢互補的模式,建立多中心協同工作機制,落實相應職責任務,帶動全國骨科領域的建設與高質量發展。
北京積水潭醫院、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作為國家骨科醫學中心主體醫院,負責醫學中心日常運行和管理,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經費和專門人員,確保醫學中心按職責任務開展相關工作。你市要切實履行地方主體責任,落實建設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推進醫學中心建設和發展可持續。我委負責對醫學中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確定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下達專項任務和配套經費,每年對醫學中心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開展考核評價和監督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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