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為規范醫療檢查檢驗行為、保障醫療質量安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并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醫保局、國家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新致開源團隊整理了相關政策,供讀者參考。
一、總體要求與目標
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旨在通過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健全監測反饋機制等方式,積極有序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目標是到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內實現全部項目互認,地市域內互認項目超過200項;到2027年底,各省域內互認項目超過300項,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內互認項目數超過200項;到2030年,基本實現常見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跨醫療機構共享互認。
二、加強制度設計,明確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范圍
制定發布互認項目清單、醫療機構清單和"負面"清單,明確互認的項目范圍、參考時限、質量要求等必要條件。
有序擴大互認機構和區域范圍,包括緊密型醫聯體內互認、縣域醫共體內互認、省域內互認以及跨省域互認等。
三、強化技術支撐,提升互認工作效能
加強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提升全國衛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支撐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共享調閱。
強化檢查檢驗質量控制,提升轄區內檢查檢驗同質化水平,加強人員培訓和技術幫扶。
建立健全監測評估反饋機制,對互認工作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要求。
四、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強化醫保政策支持引導,將檢查檢驗結果數據傳輸及儲存相關內容納入檢查、檢驗價格項目的價格構成、服務產出中。
加強信息化保障支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并做好日常維護和數據交換,逐步實現檢查檢驗結果全國互通共享。
完善醫療機構內部考核機制,將互認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內部績效考核。
五、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有關要求落實到位
加強組織領導,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部門分工。
落實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政策協調銜接形成工作合力。
做好宣傳引導,組織做好科普宣傳引導公眾理解支持互認工作,加強醫患溝通為科學有序推進互認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該指導意見的出臺將有利于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減輕患者就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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