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印發《天津市智慧醫院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強調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將信息化作為基本建設的優先領域,加快推動院內集成信息平臺和面向醫療、服務、管理、科研和監管的數據中心建設,實現院內各信息系統間的數據共享,強化醫療機構數據全生命周期應用與管理。
目標至2026年底前,全市三級醫療機構全部通過并達到互聯互通測評四級及以上水平,二級醫療機構全部通過并達到三級及以上水平。85%以上的二級、三級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分別達到3級、4級及以上水平;申報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學中心、市級醫學中心和市級區域醫學中心的三級醫療機構達到5級及以上水平,且智慧服務達到3級水平,智慧管理達到2級及以上水平。
《行動計劃》從提升信息化基礎保障能力、開展智慧醫療建設、提升智慧服務能力和創新智慧管理能力四方面提出了11項重點任務,內容覆蓋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信息標準化水平、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醫院運營管理信息化建設等。
強調加強新技術在臨床應用,要求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信息技術,積極發展可穿戴設備、智能健康電子產品和健康醫療移動應用服務,推動手術機器人等智能醫療設備和智能輔助診療系統的研發應用,豐富新興技術在醫療機構的應用場景,創新醫療服務模式。
在加強醫院運營管理信息化建設方面,《行動計劃》要求建立醫療機構內部運營管理決策支持系統,提升預算管理、資源分配、績效評價、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
全文如下:
天津市智慧醫院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 (2024-2026年)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22〕48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動我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信息化整體水平提升,促進我市智慧醫療、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智慧醫院建設,支撐保障醫療健康信息互聯共享,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先進信息技術為手段,大力發展“三位一體”智慧醫院和“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促進醫療信息互通共享、開放融合,為我市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醫療服務質量提升提供支撐保障,創新發展衛生健康新質生產力,推動全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范,標準建設。全面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要求,加強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功能應用等方面標準化建設,夯實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防護體系,增強安全技術支撐能力,穩步推進醫療系統國產化,確保我市健康醫療信息安全可控。 堅持業務導向,便民惠民。以提升醫療臨床能力、醫院管理水平為目標,全面推進智慧醫療、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智慧醫院建設,擴展線上線下多渠道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就醫需要。 堅持互聯共享,創新發展。推進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院內集成平臺建設,打破信息“孤島”,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檢驗檢查結果等診療數據信息以及院內、跨院、跨區域互聯共享。探索新技術優勢與臨床服務相結合,創新醫療健康數據資源匯聚、應用、共享模式,提升衛生健康行業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標 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將信息化作為基本建設的優先領域,加快推動院內集成信息平臺和面向醫療、服務、管理、科研和監管的數據中心建設,實現院內各信息系統間的數據共享,強化醫療機構數據全生命周期應用與管理。 2025年底前,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全部參加國家醫院健康信息標準化成熟度測評,70%三級醫療機構通過并達到四級及以上水平。70%及以上的二級、三級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分別達到3級、4級及以上水平;申報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學中心的三級醫療機構達到5級及以上水平,且智慧服務達到3級水平,智慧管理達到2級及以上水平。 2026年底前,全市三級醫療機構全部通過并達到國家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及以上水平,二級醫療機構全部通過并達到國家醫療機構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三級及以上水平。85%以上的二級、三級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分別達到3級、4級及以上水平;申報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學中心、市級醫學中心和市級區域醫學中心的三級醫療機構達到5級及以上水平,且智慧服務達到3級水平,智慧管理達到2級及以上水平。 2026年底前,全市實現檢驗檢查結果共享、電子病歷信息跨機構查詢。利用三年時間推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信息化基礎保障能力 1.提升院內基礎設施保障能力。推進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標準化機房建設,普遍達到B類及以上機房建設標準,并通過等保三級測評。加強院內網絡規劃建設,科學合理設計院內專網與外部網絡(包括互聯網及各類專網)架構,支撐好院內業務應用和互聯網診療服務開展。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院建設“云化”數據中心、“雙活”數據中心,實現院內核心數據異地容災備份。 2.提升醫療機構信息標準化水平。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須遵循《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全國醫院數據上報管理方案(試行)》等文件要求,數據標準須嚴格執行《衛生健康信息數據元目錄》、《衛生健康信息數據元值域代碼》、《電子病歷共享文檔規范》等健康醫療信息化相關標準規范,統籌做好疾病報告、健康服務等數據采集與共享工作,加快院內集成平臺和數據中心建設,提升標準應用水平。在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中全面開展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 3.配合做好全市衛生健康專網建設。整合現有衛生專網資源,依托政務外網資源,重新規劃設計全市衛生健康專網“一張網”建設,實現統一匯聚、統一管理。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配合做好衛生健康專網提升改造項目,一級預算單位須確保市政務外網進入本單位機房,按照全市整體建設進度做好相關工作。 4.加強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防護體系建設。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關鍵基礎設施保護制度和信息安全審查制度,加強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安全防護。落實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測評及整改工作,定期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做好醫療健康數據分類分級工作,加強醫療健康數據全生命管理。探索公立醫療機構首席數據官制度,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獨立設置或由分管領導兼任的首席數據官,統籌推進院內信息化建設,強化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 (二)開展智慧醫療建設 1.推進電子病歷分級評價工作。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標準(試行)》,加強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智慧醫院建設,夯實醫療信息互通共享基礎,優化就醫流程,實現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業務一體化管理。 2.推進醫療健康信息互聯共享。進一步提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數據質量,推進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數據融合應用,實現電子病歷、電子健康檔案等醫療健康信息的互通共享。逐步實現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跨機構調閱和對居民公開發布。加快醫療機構信息系統與區域各業務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推進智慧云影像平臺建設,實現全市醫學檢查結果共享互認。 3.加強新技術在臨床應用。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5G、區塊鏈等新興信息技術,積極發展可穿戴設備、智能健康電子產品和健康醫療移動應用服務,推動手術機器人等智能醫療設備和智能輔助診療系統的研發應用,豐富新興技術在醫療機構的應用場景,創新醫療服務模式。 (三)提升智慧服務能力 1.開展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工作。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要求,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不斷深化智慧門診、智慧住院等服務,進一步優化就診流程,提升患者就醫感受。 2.規范互聯網醫院建設。鼓勵并支持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建設互聯網醫院,依法依規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健康咨詢、健康體檢與評估、心理疏導、就診指導等互聯網診療服務,探索互聯網遠程診療、線上預約分診、檢查檢驗預約、結果查詢、線上繳費等便民惠民應用。鼓勵有條件的三級醫療機構探索區域互聯網醫院分級診療服務模式,多渠道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 (四)創新智慧管理能力 1.試點推動智慧管理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要求,加強醫療管理、人力資源、財務資產、設施設備、藥品耗材、運營保障、后勤保障、教學科研等方面信息系統建設,針對醫院運營管理、醫療質量控制等,充分應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實現全流程閉環管控,提升醫院管理水平。 2.加強醫院運營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醫療機構內部運營管理、業務運營、財務結算、人力資源、財產物資等方面規范化、一體化管理,加強臨床及人財物數據資源整合,建立醫療機構內部運營管理決策支持系統,提升預算管理、資源分配、績效評價、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強醫療機構后勤流程關鍵環節管控。建立藥品追溯制度,實現藥品、試劑、耗材、物品等物流全流程追溯,提升醫療運營和服務效率。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階段(2024年5月底前) 召開全市醫療機構智慧醫院能力提升三年行動部署會議,傳達國家衛生健康委《深入推進落實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堅行動方案》文件精神,邀請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部門、信息化建設先進省份醫院進行建設經驗介紹,解讀測評及評價指標、建設標準等。 (二)建設階段(2024年6月-2026年6月底前) 2024年6月底前,邀請國家級或信息化建設先進省份專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及要求,對我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開展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分級評價摸底評估,明確等級水平,尋找工作差距。 2024年7月底前,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根據評估結果完成整改方案制定,“一院一策”,針對問題編制本院信息化建設方案,并啟動實施。 2026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系統建設,實現數據質量提升。有條件的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根據實際建設情況、應用效果,可選擇參加相關測評。 (三)驗收階段(2027年9月底前) 邀請國家衛生健康專家并使用專業測評工具,對我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成果進行全面驗收,驗收結果將納入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醫院評審等各類各級考核或前置審批條件。對于未按時間節點要求達標的醫療機構,給予降級降檔處理。通過“以評促建、以測促建、以用促建”,提升我市醫療機構信息化整體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智慧醫院建設重要性,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智慧醫院建設頂層設計與規劃,建立臨床、護理、醫務、運管、藥事、信息、后勤等多部門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統籌推進智慧醫院建設發展。成立由醫院主要領導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智慧醫院建設專班,定期聽取智慧醫院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對于建設、應用中需要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全力推動智慧醫院建設工作落實。對于建設整體進度滯后的醫療機構,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 (二)加大資金投入 認真落實信息化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實際業務需求,多渠道籌措信息化建設資金,加大信息化建設資金投入力度,依法依規做好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為智慧醫院建設和信息安全運維提供穩定的經費支撐,推動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可持續發展。 (三)強化人才培養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化專業人才配備和培養,持續優化醫療機構信息化專業人才隊伍,充實力量。在職稱晉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對信息化專業人才予以一定程度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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