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三年行動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精神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工作要求,持續加強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現將《北京市“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同時,鑒于社區醫院建設已經全面推開,《關于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三年行動的通知》(國衛辦基層發〔2023〕22號)明確,2019年印發的《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開展社區醫院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19〕210號)失效。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北京市“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文件精神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工作要求,持續加強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要求,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堅持問題導向,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提升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堅持中西醫并重,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強化醫防融合服務,加快建設優質高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就近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到2025年,服務人口超過1萬人的社區衛生服務中(鄉鎮衛生院)心普遍達到能力標準,全市達到推薦標準的比例達到50%以上;服務人口不足1萬人或機構人員少于10人的,對照標準持續提升服務能力。實現兩個百分百:醫聯體建設百分之百覆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級醫療衛生服務百分之百覆蓋。鼓勵各區結合轄區實際情況按照國家要求積極創建社區醫院。
二、重點行動任務
(一)按照標準規范開展能力提升和社區醫院建設。按照現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標準,在2023年基礎上,2024年,9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達到服務能力標準,新建成10所社區醫院。對2021年前達到能力標準的機構,要組織開展“回頭看”,確保達到新版標準要求。主要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社區醫院建設,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開展社區醫院評價,嚴格把握標準,規范復核和評價流程,確保公平公正、結果客觀真實。鼓勵各區通過各種形式或活動向群眾展現服務能力水平,增強基層機構榮譽感和責任感。
(二)重點支持建設一批中心衛生院。各遠郊區根據鄉村形態發展變化,充分考慮人口分布、區域位置、交通條件、就醫流向等因素,結合實際在主城區區域之外選建1-2個已達到推薦標準、具有一定輻射和帶動能力的中心衛生院,重點加強基礎設施、人才隊伍、急診急救、臨床專科、特色科室、設備配備、住院床位等建設,逐步建成區域醫療衛生次中心,有條件的達到二級醫院水平。人口超過80萬人、面積超過2000平方公里的遠郊區,可適當增加選建數量。
(三)加強村衛生室能力建設。各區要按照“市級指導、區級評價和主責”的原則,對照《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標準(2022版)》,開展村衛生室服務能力評價,強化和拓展符合功能定位的醫療服務。加快公有產權村衛生室建設,逐步將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衛生室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推進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實現村衛生室醫保結算。2024年達到服務能力標準的村衛生室比例達到30%以上,至2025年達到40%以上。到2025年,實現人財物鄉村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比例力爭達到60%以上。
(四)加強基層衛生人員配備和培訓。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轄區居民服務需求和社區醫院建設情況,配備內外婦兒等臨床和口腔、中醫及護理、藥師、檢驗、影像、康復、精神衛生防治、心理健康、公共衛生等各類適宜人才。穩步擴大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規模,用好和爭取編制資源,適應居民服務和業務發展需要。落實“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提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執業(助理)醫師中級、高級職稱比例。發揮現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人員培訓機構作用,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住院醫師、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加強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中醫、護理、藥學、醫技、康復等醫務人員培訓。根據機構發展需要,有計劃選派骨干人員赴上級醫院進修學習,進修期間人員待遇不低于同等條件人員平均水平。
(五)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深入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條件,各區參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鄉鎮衛生院中醫館服務能力提升建設標準》《社區衛生服務站 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標準》對15%的中醫館完成服務內涵建設,3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設置“中醫閣”。依托區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全部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能夠規范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社區衛生服務站、90%以上村衛生室能夠規范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
(六)補齊醫療應急和傳染病應對及兒科等短板。提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急救和轉診轉運能力,與全市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統籌銜接,原則上每個機構至少配備1輛救護車,有條件的配備負壓救護車或急救型救護車。立足長遠和平急結合,達到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按要求設置規范的發熱診室(傳染病診室),設置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齊配足應急物資并動態更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置符合規范化要求的公共衛生或預防保健科室,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要加強全員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培訓,掌握季節性傳染病預防、治療基本知識技能,在全科醫師隊伍中普及兒科診療知識,尤其是季節性傳染病救治內容,有效發揮分級分層分流救治的作用。
(七)加快基層信息化建設。加快建設區域衛生健康綜合信息平臺,推進電子病歷、電子健康檔案和預防接種、精神衛生等公共衛生信息互聯互通共享,2024年建成率達到50%以上,2025年達到80%以上。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要求,開展信息化基礎設施和設備提檔升級,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經區級及以上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信息管理人員。用信息化提升法定報告傳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報送質量,到2025年基本實現在醫生工作站自動生成信息并按程序報告。加快電子健康檔案向居民個人開放。完善基層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實現與上級醫院的遠程會診、診斷和培訓,推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結果互認。以區為單位,2025年基本實現全覆蓋,并推進向村級延伸覆蓋。
(八)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基層衛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務舉措的通知》(國衛辦基層發〔2023〕7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圍繞方便居民就醫、優化服務提供、簡化就醫流程、改善服務體驗、做好慢病管理、提升簽約感受等6個方面,落實10條具體措施。規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機構標識,提高機構視覺形象辨識度,綠化美化機構環境。規范統一醫務人員著裝,做到言語和善、舉止文明、態度熱情。完善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功能布局,以患者為中心,合理設置臨床診療、預防保健、中醫藥服務、醫學康復等相對集中的服務區,提高服務的綜合性和連貫性。推行“一人一診室”,保護患者隱私。優化就診流程,實行預約錯時診療、預防接種等,減少服務對象候診時間,改進掛號、繳費、打印報告等點位布置,減少無序流動。設置老年人優先服務窗口,保留一定的人工服務,改造無障礙通道,提供輪椅、擔架等便民設施。
(九)加強行風建設。樹牢“管行業必須管行風”意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照《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每年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基層機構開展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指導,實現市級對區級、區級對機構三年全覆蓋。對違反九項準則的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所在機構當年達到基本或者推薦標準資格。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要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明確專門職能科室或者人員負責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每年開展一次醫保基金有關制度和政策培訓及基金使用情況檢查,嚴格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2023年,結合醫保、檢察、公安、財政、衛生健康五部門開展的醫保領域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工作,配合做好對“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欺詐騙保情況的重點打擊。2024年,各區要將行風建設和醫保基金使用內部管理作為每年復核評價的重要指標。
(十)守牢安全底線。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開展年度“三個一”工作,即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年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全員培訓,重點包括《安全生產法》《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等;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年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對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網絡安全、生物安全、危化品安全、醫療質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開展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防涉醫違法犯罪,確保安全生產人人重視、人人參與和排查常態化、整改經常化,堅決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和造成人員傷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年召開一次領導班子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年度重點工作,確定預算和資金投入,滿足設施設備配置和更新需要,加強機構安全生產人防、技防、物防工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要結合轄區現有工作進展,對照三年行動目標任務,梳理本區工作差距,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確保如期完成各項任務目標。請各區每年9月底前,將年度工作總結、達到推薦標準的機構名單、新建成社區醫院名單等報送市醫療衛生指導中心郵箱:bjsgzxzgk@wjw.beijing.gov.cn。
(二)加強工作統籌。各區要加強系統內部工作統籌,將開展三年行動工作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工作、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統籌銜接,做到相向而行,相互促進。加強外部統籌,將開展三年行動工作與鄉村振興、城鄉社區建設等國家重點工作統籌銜接,做到資源整合,形成合力。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區要加大對“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社區醫院建設好經驗、好做法的宣傳力度,為開展三年行動持續營造良好氛圍。積極發掘、樹立和表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人物典型,鼓勵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機構予以適當獎勵,調動和激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內生動力。通過多種形式發布和展現工作進展、成效,打造基層優質服務品牌,樹立良好形象,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影響力和認可度。
(文章來源于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