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診療,加強互聯網醫院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河北省衛健委印發了《河北省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共包含五章六十五條。該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細則》由五章組成,圍繞互聯網準入及監管權限、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執業規則、監督管理等方面細化相關規定:
第一章總則。明確《細則》制定依據、互聯網醫院準入及監管權限,同時,明確全省建立統一的省級監管平臺。
第二章互聯網醫院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細化互聯網醫院或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設置、審批、登記或變更等相關流程,明確互聯網醫院命名規則和申請、審批流程。
第三章執業規則。細化醫療機構加強互聯網診療醫務人員資質管理、規范診療行為、強化信息安全、確保平臺數據可追溯、做好患者隱私保護及病歷相關資料留存等,并對互聯網診療過程中的患者義務、知情同意、診療信息保存、不良事件上報、分級診療、服務收費、診療資源共享和行風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第四章監督管理。細化互聯網醫院主體責任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機關、執業登記機關監督和管理責任。
第五章附則。明確部分名詞概念、增補部分流程等及《細則》的起始時間和有效期限。
(文章來源于HC3i數字醫療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