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針對基層醫生待遇低、保障弱、發展難等一系列難題制定改革措施。
圖源:福建省衛健委
文件明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鄉村衛生健康工作,將“以基層為重點”放在首要位置,同時明確任務目標:
到2025年,鄉村醫療服務體系改革發展取得明顯進展。
90%以上鄉鎮衛生院達到服務能力基本標準,80%以上村衛生室能夠規范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推進鄉鎮衛生院遠程會診全覆蓋。
并在文件中,通過6個方面23項重點任務,逐個解決基層醫生的身份和發展難題,重點將基層醫務人員收入和養老保障落實到實處,為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發展筑牢基礎。
發展壯大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
■加強基層人才培養。
支持符合條件的醫學類專科院校升格為本科院校,支持福建醫科大學幫扶寧德師范學院建設臨床醫學本科專業、福州大學籌建福州大學醫學院。挖掘現有院校醫學類專業辦學潛力,福建醫科大學、莆田學院、廈門醫學院分別與省內醫科類高職(高專)院校聯合開辦“3+3”高職本科貫通臨床醫學專業,2024年起每年分別招生240人、120人、90人。福建中醫藥大學與泉州市開展校地合作,2024年起每年招收中醫藥類專業240人。
■增加鄉村人才供給。
持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為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一批本科和大專層次畢業生、定向培養高本貫通及高職高專醫學人才,支持在崗鄉村醫生和鄉鎮衛生院醫生參加執業能力提升培訓或學歷提升教育。持續開展全科醫生各類培訓。鼓勵符合條件的退休醫師返聘到基層服務。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支持符合條件的醫學專業畢業生申請到偏遠山區村衛生室執業。到2025年,鄉村醫生隊伍中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比例提高至50%。
■創新人才使用機制。
實行縣管鄉用、鄉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優化基層專業技術崗位職稱評聘制度,對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滿足聘用條件的,可以通過“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聘用至相應崗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逐步將實現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執業(助理)醫師納入鄉鎮衛生院職稱評聘。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探索在鄉村衛生機構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制度,鼓勵人員雙向流動。
■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機制。
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鄉鎮衛生院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系,鼓勵各地結合財力狀況適當提高鄉鎮衛生院衛技人員待遇,合理增加鄉鎮衛生院績效工資總量,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提升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
鄉鎮衛生院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可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并在績效工資中單列。完善并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醫保基金和農村居民個人共同負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政策,拓寬籌資渠道,探索統籌使用,完善分配機制。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藥物制度補助、一般診療費等政策,對在偏遠地區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各地要適當增加補助。盤活現有資源,多渠道妥善安排鄉鎮基層衛生人才周轉住房。
■加強縣域編制資源調控。
加強編制動態管理,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推進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統籌管理、調劑使用,盤活用好存量編制。鄉鎮衛生院原則按服務人口1‰左右比例核定編制,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
事實上,這不是福建省第一次強調放開基層編制。
此前,福建衛健委五部門印發的《福建省補齊縣域醫師隊伍短板工作方案通知》,對村醫入編數量進行更明確的要求:
2024-2026年通過“縣聘鄉用”方式,每年拿出300個編制位置,為全省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編制內崗位的臨床醫學類人才。
■落實鄉村醫生養老保障。
已納入事業編制的鄉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未納入事業編制的鄉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助。落實老年鄉村醫生退崗養老補助政策,由當地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補助標準。
改革完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運行機制
■健全鄉村醫療衛生體系投入機制。
落實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主體責任,政府辦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對公立村衛生室的運行予以補助。省級財政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藥物制度補助、鄉鎮衛生院人員經費保障和衛技人員獎勵等資金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予以支持。各地政府新增財力向鄉村醫療衛生領域傾斜。
■完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內部運行機制。
明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內部權責清單,推動實行人財物統一集中管理,資源有序流動。對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醫保基金打包支付,實行總額包干、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落實醫共體牽頭機構的醫保基金內部監督管理責任。鼓勵對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年薪制,將醫共體運行情況監測評估結果納入醫共體牽頭醫院和院長績效考核。因地制宜制定基層首診病種清單,推動鄉鎮衛生院與縣級醫院用藥目錄銜接統一、處方自由流動。
■健全城市支援鄉村建設機制。
發揮區域醫療中心輻射引領作用,輸出醫院每年為市縣兩級公立醫療機構培訓一批醫務人員,帶動基層防病治病能力提升。結合醫療領域“師帶徒”精準幫扶、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千名醫師下基層”及“移動醫院巡診”、衛生技術人員申報副高職稱下基層服務等工作,建立穩定的縣域巡回醫療和鄉村派駐服務工作機制,規范村級醫療衛生巡診、派駐和鄰(聯)村衛生室延伸服務。
加大醫保基金支持力度
支持分級診療上下轉診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完善逐級轉診醫保支付保障機制,依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調整鄉鎮衛生院診查費和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各地實施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要統籌支持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發展,促進分級診療。合理提高醫保基金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總額控制指標,年度新增醫保基金重點向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傾斜,逐步提高縣域內醫保基金用于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醫保報銷目錄中增設農村地區適宜衛生服務項目,逐步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性收入占比。
此外,《方案》指出要強化考核督導。建立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督導評估機制,由省衛健委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每年對各地政府實施重點任務進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并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同時,要加強關愛激勵。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形成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建立榮譽表彰制度。各類人才項目、榮譽表彰、評獎評優向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傾斜。對在鄉鎮衛生院或一體化村衛生室從醫30年以上醫療衛生人員頒發證書。加大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關心鄉村醫療衛生工作的良好氛圍。
(文章來源于HC3i數字醫療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