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鄭州航空港區管委會,省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1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老齡發〔2022〕25號)精神,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政策措施,著力破解影響我省醫養結合發展的堵點難點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我省醫養結合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
(一)加強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落實《河南省加強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實施方案》要求,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對居家失能(含失智,下同)、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疾病康復期或終末期的診療服務、醫療護理、康復治療、藥學服務、安寧療護,擴大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服務。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穩步擴大失能、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個性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面。到2025年,65歲及以上老年人城鄉社區規范化健康管理服務率達到65%以上、中醫藥健康管理率達到75%以上。
(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養老服務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改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失能、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和生活照料等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護理、康復、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探索推廣新型發展模式。貫徹落實《河南省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條例》,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殘疾人照護機構統籌規劃、毗鄰建設,探索開展“兩院一體”發展模式,實現資源共享、服務銜接。發展全鏈式醫養結合模式,在500個社區(鄉鎮)推廣應用,推動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提質擴面。發展中醫藥康復服務,推廣適用于基層、社區的康復適宜技術。(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能力
(四)推動機構融合發展。各地要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在養老服務機構設立醫療服務站點,提供嵌入式醫療衛生服務。要指導支持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為養老機構提供預約就診綠色通道、上門巡診等服務。鼓勵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療衛生機構,支持內設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能力建設,提升診療服務質量。要摸清失能等老年人底數,采取差異化補助等措施,推動養老機構改造增加護理型床位和設施,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專業化、規模化、醫養結合能力突出的養老機構,主要接收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老年人。(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項目引領支撐。推動彩票公益金支持醫養結合項目建設。制定醫養結合示范項目評估標準,實施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建設行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建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加快建設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實踐樣板。到2030年,全省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數量占比達到25%以上,全省醫養結合示范機構數量占比達到20%以上。5年時間內在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打造100個醫養結合實踐樣板。(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老年醫療服務水平
(六)健全老年醫療服務網絡。優化老年醫療資源配置,推動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等老年醫療機構建設,推動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建設。鼓勵公共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將部分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鼓勵社會力量開辦護理院(中心、站)和參與社區醫療護理站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老年醫療服務功能。充分發揮康復醫療在老年醫療服務中的作用,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統、專業、連續的康復醫療服務。探索開展居家、社區、機構多種模式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發揮中醫藥在養生保健、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特色,推動中醫藥進家庭、進社區、進機構。開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務,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與精神疾病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實施安寧療護服務能力提升行動,加強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到2025年,安寧療護機構(病區)覆蓋所有縣(市、區),支持形成一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安寧療護實踐樣板。(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醫養服務銜接
(八)加強資源共享。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將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國民健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等相關規劃。大力推進遠程醫療服務,依托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建立市-縣-鄉鎮-社區(村)-家庭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將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療聯合體管理,與醫療聯合體內的牽頭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等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實現醫療、康復、護理、養老服務資源的高效協同。鼓勵基層積極探索相關機構養老床位和醫療床位按需規范轉換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智慧服務。充分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創新健康養老服務模式。統籌用好現有各類健康、養老服務等信息系統,加強銜接共享,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互聯網+護理服務”“互聯網+康復服務”,建設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加快推進智慧養老產業發展,支持研發醫療輔助、家庭照護、安防監控、殘障輔助、情感陪護等智能服務機器人,以及健康管理、健康檢測監測、健康服務、智能康復輔具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支持政策
(十)完善價格政策。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門醫療服務,采取“醫藥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的方式收費。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適用本醫療衛生機構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上門服務費可由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考慮服務半徑、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關系等因素自主確定。已通過家庭醫生簽約、長期護理保險等提供經費保障的服務項目,不得重復收費。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收入單獨核算或單列備查賬管理,收費標準要綜合考慮服務成本、供求關系、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原則上由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后執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保險支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費用支付邊界, 逐步將符合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統籌地區要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管理辦法、服務規范和上門醫療護理服務的內容、標準,相關機構要為提供上門醫療服務的醫務人員設立專項薪酬項目,投保醫療責任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對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實行按床日付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定點醫療衛生機構預付部分醫保資金。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進一步完善參保和保障范圍、多元籌資機制、待遇支付標準及管理辦法等。鼓勵開發涵蓋老年人預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復、護理、意外傷害等的商業保險產品。(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盤活土地資源。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優先保障接受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項目用地需求。各地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設醫養結合項目。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允許和鼓勵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用于醫養結合項目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落實財稅優惠。對接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給予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地方政府債券或相關產業投資基金發展醫養結合。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家庭養老床位簽約等服務。(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省稅務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多渠道引才育才
(十四)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引導有條件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開設老年醫學、藥學、醫養照護、老年保健與管理、康復、心理咨詢、安寧療護、養老服務與管理、護理等相關專業和課程,開展教育培訓,擴大招生規模。將老年醫學、康復、老年保健與管理、健康管理、醫養照護與管理、養老服務管理、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納入相關培訓項目,納入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緊缺人才培養計劃。大力開展醫養結合領域培訓,發揮有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作用,進一步拓寬院校培養與機構培訓相結合的人才培養培訓路徑。鼓勵為相關院校教師實踐和學生實習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崗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引導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基層衛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養等要向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完善醫養結合相關職業人才評價制度和以技術技能價值激勵為導向的薪酬分配體系。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在內部績效分配時,對完成居家醫療服務、醫養結合簽約等服務較好的醫務人員給予適當傾斜。支持醫務人員到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執業,以及到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開展服務,醫養結合機構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待遇。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提供醫養結合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志愿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壯大失能照護服務隊伍。增加從事老年護理工作的醫療護理員數量,鼓勵退休返聘且臨床經驗豐富的護士從事失能老年人護理指導、培訓和服務等工作。通過開展應急救助和照護技能培訓等方式,提高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的照護能力和水平。加大培訓力度,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培訓一批以護理失能老年人為主的醫療護理員、養老護理員,充實長期照護服務隊伍。加快培養服務于老年健康的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隊伍,鼓勵志愿服務人員為照護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屬提供喘息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服務監管
(十七)加強行業監管。將醫養結合服務納入醫療衛生行業、養老服務行業綜合監管和質量工作考核內容,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療衛生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范圍,將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納入養老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范圍。依照《河南省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評價標準(試行)》,全面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等級評價。開展服務質量控制督導考核和專業技能培訓,指導醫養結合機構持續改進服務質量。各地要全面排查轄區內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機構,及時納入省醫養結合質控平臺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強化信息共享,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管機制,著力推動解決影響服務質量安全的突出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落實傳染病防控要求。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控和醫療機構感染防控各項要求。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養老服務的場所要與醫療服務區域實行分區管理,做到物理隔離、獨立設置。本地區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期間,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養老服務的場所要根據疫情形勢配備專職醫務人員及其他必要工作人員,非緊急必須情況不與醫療服務區域交叉使用設施設備、物資等,確需使用的,要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推動責任落實,堅決防范疫情風險。(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督促醫養結合機構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維護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嚴禁利用易燃可燃彩鋼板材料搭建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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