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腫瘤藥和基因檢測的小伙伴們注意了!
6 月 30 日,福建省衛健委發布《關于整治腫瘤基因檢測不規范問題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降低患者負擔工作方案》,對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管理,規范腫瘤藥物使用做出工作安排。
據《工作方案》,對于初次就診的惡性腫瘤患者是否行基因檢測應由多學科診療團隊綜合考慮疾病風險、醫療費用、循證醫學證據推薦級別等因素,進行多學科聯合(MDT)討論后確定。
《工作方案》規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暗示、強制患者到醫療機構外指定地點接受檢查、治療,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做好轄區內腫瘤基因檢測的監督檢查,聯合醫保、市場監管等部門,重點對醫療機構基因檢測收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過度檢測以及是否存在醫生與檢測機構勾連“回扣”等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納入廉潔從業行動計劃工作報送。
文件要求 7 月 31 日前各區市衛健委、醫療機構將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省衛健委。
完整版文件如下:
關于整治腫瘤基因檢測不規范問題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降低患者負擔工作方案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衛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強腫瘤患者基因檢測管理,規范抗腫瘤藥物使用,持續提升群眾就醫獲得感和滿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整治腫瘤基因檢測不規范問題為重點,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降低群眾就醫負擔。至2023年底,開展腫瘤診治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100%制定腫瘤基因檢測外送管理辦法,全面規范開展腫瘤基因檢測。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檢測項目管理
基因檢測項目必須是最新診療規范、指南和專家共識中明確提及、高度認可、對患者診斷和后續治療有明確意義的檢測項目。醫療機構應在梳理臨床診療需求的基礎上,在符合相關疾病診療規范及檢測指南的前提下,根據相關診療規范、指南和專家共識制定本機構主要收治腫瘤病種基因檢測適應癥和對應檢測項目并及時動態調整,供臨床參考使用,合理、有序開展基因檢測工作;對于初次就診的惡性腫瘤患者是否行基因檢測應由多學科診療團隊綜合考慮疾病風險、醫療費用、循證醫學證據推薦級別等因素,進行多學科聯合(MDT)討論后確定。對于無法開展的基因檢測項目,醫療機構應妥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外送檢測項目目錄,并根據本機構情況,定期調整。鼓勵通過建立醫聯體、腫瘤診療協作組、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實施。因科學研究目的送檢須按照科研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二)規范外送檢測項目管理
醫療機構不具備檢測能力或檢測能力不足需要外送第三方機構檢測的,應深入了解并評估第三方機構資質能力等,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實施采購,明確采購的檢測項目雙方權責及樣本采集運送、費用收取和結果反饋流程等,確保樣本采集、檢測過程安全、有效,檢測結果真實、可靠。外送檢測的項目,經治醫療機構要將知情同意書、檢查單(醫囑)、檢查結果等記入(存入)患者病歷。公立醫療機構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標準向患者收取檢測相關費用。
(三)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權
患者基因檢測必須遵照自愿原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要按照醫學倫理原則,全面、準確告知患者基因檢測服務內容、檢測目的、檢測費用等,取得患者或家屬書面同意,尊重患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保護患者隱私,維護患者權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暗示、強制患者到醫療機構外指定地點接受檢查、治療,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做好轄區內腫瘤基因檢測的監督檢查,聯合醫保、市場監管等部門,重點對醫療機構基因檢測收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過度檢測以及是否存在醫生與檢測機構勾連“回扣”等問題開展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納入廉潔從業行動計劃工作報送。各級醫療機構應加強內部監管,規范診療、合理檢查,定期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部門監管。
三、工作安排
(一)2023年7月31日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相關省屬醫院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地區、本單位“整治腫瘤基因檢測不規范問題,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降低患者負擔”實施方案。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和省屬醫療機構應于7月31日前將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省衛健委。
(二)2023年10月31日前。所有開展腫瘤診治的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制定腫瘤基因檢測外送管理辦法和本機構主要收治腫瘤病種基因檢測適應癥及對應檢測項目。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應于10月31日前將收集的轄區三級公立醫療機構腫瘤基因檢測外送管理辦法報送至省衛健委,省屬醫療機構直接報送至省衛健委,未開展基因檢測外送工作的報送情況說明。省衛健委將視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赴部分設區市和醫療機構開展工作調研,跟蹤此項點題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三)2023年12月20日前。各設區市衛健委、相關省屬醫院對本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報告,于12月20日前報送至省衛健委,省衛健委視情對各地、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并根據年度工作開展情況部署2024年度點題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將整治腫瘤基因檢測不規范與提升醫療質量行動和改善群眾就醫感受、提升患者體驗行動相結合,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推動腫瘤基因檢測朝逐步規范的方向發展。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開展腫瘤基因檢測不規范問題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分管領導具體抓,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從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入手,通過規范腫瘤基因檢測,不斷提升患者就醫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強化督促指導
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要加強對本項“點題整治”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跟蹤轄區相關醫療機構工作進展,對于工作開展進度緩慢的醫療機構要及時提醒,加大工作督促力度。同時,各醫療機構要加大對未履行相關規定、私自介紹患者到指定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腫瘤基因檢測醫師的懲戒力度,堅決打擊違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等相關行為。
(三)及時總結交流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加強整治工作的宣傳,及時挖掘和培育先進典型,認真提煉醫療機構在工作中形成的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和做法,通過組織培訓、經驗交流等形式進行推廣,進一步健全腫瘤診療管理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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